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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0-12-8 11:22:47 【字体:小 大】
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1

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1年艺术类专业计划在上海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225名,具体专业为

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人数

文科: 125

理科: 5

文科: 90

理科: 5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考生高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成绩为150分,满分为450分。本院不另设加试科目。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

2、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32011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学费标准:

2011年被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费:  17000//生(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址:http//www.sthu.cn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天华学院奖学金,天华学院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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